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建设工程法规:投标中标要求和投诉

2016-04-26 13: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一、中标的法定要求

  (一)公示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提出。

  (二)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低于成本的除外。

  【注意1】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注意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依名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1)排名在先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2)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3)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三)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投标情况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二、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