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建设工程法规:文物报告和保护

2016-04-27 14: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一、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工作的规定

  大型基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报省级文物部门,对工程范围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期紧迫或有自然破坏危险,省级文物部门组织抢救发掘,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二、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工程建设、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部门;文物部门24小时赶到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三、水下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发现我国水下文物及时报告文物部门;已经打捞出水的,及时上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