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
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阶段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2.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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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阶段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2.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