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单价合同
一、适用范围
1.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
2.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二、单价合同的特点
1.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投标时所报的单价计算。
2.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3.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做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三、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
1.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
2.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四、类型
1.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商存在一定的风险。
2.变动单价合同
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
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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