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施工招标程序
水利工程施工一般包括招标报告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若组织)、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若有)、招标文件异议处理、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程序。
上述程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情形。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应增加资格预审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的使用。
2.发布招标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指《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 Chinabidding.com.cn)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澄清和修改通知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5.处理招标文件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
6.编制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7.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8.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