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市政:沟槽开挖与支护
(一)分层开挖及深度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二)沟槽开挖规定
(1)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具体采用何种材料由设计文件确定)
(3)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三)支撑与支护
(1)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
(2)在软土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3)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4)拆除撑板应制定安全措施,配合回填交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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