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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地域管辖包括的内容

2014-07-03 17:0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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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地域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解答】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实际上是着重于法院与当事人、诉讼标的以及法律事实之间的隶属关系和关联关系来确定的,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2.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或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排除了诉讼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专属管辖与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的关系是: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均适用专属管辖。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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