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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仲裁调解

2014-07-04 11: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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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问题】什么是仲裁调解?
  【解答】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的,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仲裁法》规定,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经仲裁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答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泱。仲裁庭除了可以制作仲裁凋解书之外,也可以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诀书。调解书与裁诀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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