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
a)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实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b)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2)现场材料试验,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实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实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责任编辑:芊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