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内容:
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非独立编制时可不写)
1.工程概况表
2.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分析
(1)本工程特点、难点分析;
(2)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与一般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清单;
(3)本工程的重大不利环境因素与一般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清单。
3.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配备控制清单
4.教育和培训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保证计划应说明:
(1)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项目领导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权限;
(2)对全体员工安全局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本工程和个人本职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3)从业人员上岗前所需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范措施和设施;应急措施、应急预案;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进场员工、变换工种等的安全教育。
5.市政公用工程分包控制
控制内容和方法包括:
(1)审核批准分包商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提供或验证必要的安全物资、工具、设施、设备;
(3)确认分包商进场从业人员的资格,依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由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记录,并确保在作业前和作业时,由分包商对其从业人员实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安排专人对分包商施工和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业绩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与分包商及时沟通信息。
(二)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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