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计价与控制:开标、评标和定标

2010-11-09 18:29  来源:  字体:  打印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出席开标会议的规定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3.开标程序和唱标的内容

  (1)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2)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有关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2025一造辅导

免费视频

更多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达江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计价

    李娜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

    王英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

    陈江潮老师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