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土建》复习资料:人行道 栏杆 灯柱
3.人行道、栏杆、灯柱
桥梁上的人行道宽度由行人交通量决定,可选用0.75m、1m,大于1m按0.5m倍数递增。行人稀少地区可不设人行道,为保障行车安全改用安全带。
(1)安全带。不设人行道的桥上,两边应设宽度不小于0.25m,高为0.25~0.35m的护轮安全带。安全带可以做成预制件或与桥面铺装层一起现浇。
(2)人行道。人行道一般高出行车道0.25~0.35m,在跨径较小的装配式板桥中,可专设人行道板梁或其下用加高墩台梁来抬高人行道板梁,使它高出行车道的桥面。在跨径较大的装配式板桥中,专设人行道板梁不经济,此时常制作一些人行道块件搁于板上。
人行道顶面一般均铺设20mm厚的水泥砂浆或沥青混凝土作为面层,并做成倾向桥面1%的排水横坡。此外,人行道在桥面断缝处也必须做伸缩缝。
(3)栏杆、灯柱。栏杆是桥上的安全防护设备,要求坚固;栏杆又是桥梁的表面建筑,要求有一个美好的艺术造型。栏杆的高度一般为0.8~1.2m,标准设计为1.0m;栏杆间距一般为1.6~2.7m,标准设计为2.5m.
在城市桥梁以及在城郊行人和车辆较多的公路桥上,都要设置照明设备。照明灯柱可以设在栏杆扶手位置上,在较宽的人行道上也可设在靠近缘石处;照明用灯一般高出车道5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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