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的转让
41.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的概念
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也称为合同主体的变更
合同转让的类型
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义务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概括转移)
合同转让的特征
合同转让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不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变化
合同转让的核心在于处理好各方当事人的关系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事由
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转让
依法律行为而发生转让
42.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的条件
须存在有效债权,无效合同或已被终止的合同不产生债权转让
被转让的债权应具有可转让性
以下三种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具有可转让性
债权转让的效力
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从权利随之转移
主合同: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和独立发生效力的合同
从合同:称附属合同,指不具备独立性,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
主合同和众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和从合同并存时,两者发生互补作用
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抗辩权随之转移
撤销权随之转移
43.债务转移
债务转移的条件
被转移的债务有效存在
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与债务人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债务不可转移
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不可转移
法律强制性规范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可转移(如转包)
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移的效力
承担人成为合同新债务人
抗辩权随之转移
从债务随之转移
44.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概念
全部转移: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
部分转移: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人和承受人如没有约定债务份额和性质,视为连带之债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条件
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
原合同必须有效
原合同为双务合同
符合法定程序
45.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企业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企业分立
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
法律后果
企业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企业分立的,除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属于法定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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