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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纠纷的处理

2011-03-18 10:48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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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部分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建设纠纷的种类与处理方式

  种类

  民事纠纷

  合同纠纷(最常见)与侵权纠纷

  行政纠纷

  行政机关与被管理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处理方法

  民事纠纷处理方法

  和解-当事人双方

  调解-

  仲裁-仲裁机构

  诉讼-人民法院

  行政纠纷处理方法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民事纠纷处理方式

  3.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

  公权性

  强制性

  程序性

  4.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

  自愿性

  专业性

  灵活性

  保密性-不公开审理

  快捷性-一裁终局制

  经济性

  独立性-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之间无隶属关系

  5.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不适用《仲裁法》的仲裁(适用其它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仲裁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不能仲裁的纠纷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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