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著作权的内容
16.著作权的内容(4+3)
在工程建筑领域中保护的对象
文字
美术作品
建筑作品
图形作品
模型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转让权
17.专利权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受让人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0年
18.商标权
注册商标的期限
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9.诉讼时效的内涵与超期的法律后果
概念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
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
可以起诉,法院也应当受理
受理后法院查明无合理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存在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时效限制
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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