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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劳动争议仲裁

2011-03-17 12:00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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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原则

  仲裁主体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三方组成,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而不是一般的民间组织

  解决对象

  解决劳动争议

  仲裁的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法定管辖,而《仲裁法》是约定管辖

  与诉讼的关系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时,可以起诉法院

  原则

  一次裁决原则

  合议原则

  强制原则

  11.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申请

  受理

  审理

  执行

  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仲裁裁决-应在收以申请的60日内作出

  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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