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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监理概论》:公司制监理企业

2011-03-30 09:53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第三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5种,即: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此,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以下简要介绍公司制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特点。

  一、公司制监理企业

  监理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制监理企业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目前监理公司的种类有2种,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如下特征:

  (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

  (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这种凭证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流通,必须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转让,且要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

  (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即把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脱钩,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只以公司所有的资产偿还债务。

  (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

  (7)公司账目可以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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