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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承诺的构成要件

2011-03-18 10:3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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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方式

  发出承诺要约的通知

  作出行为

  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视为新要约)

  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要求

  默示,不是明示,但仍然是表示的一种方法

  缄默是没有任何表示主要看有无事先的约定或习惯做法

  12.承诺生效

  有承诺通知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无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对应的行为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对话要约:即时作出承诺,约定的除外

  非对话方式要约,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13.承诺超期、延误与撤回

  超期(受要约人主观原因)

  受要约人主观原因导致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致使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延误(客观原因)

  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外,一般情况下承诺有效

  撤回

  在承诺发出后,承诺人阻止其发生法律效力

  撤回承诺通知应先于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承诺只能撤回不可以撤销

  14.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其他形式

  15.缔约过失责任

  内涵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致使另一方依赖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发生在订立合同地程中,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

  受害方的依赖利益遭受损失

  依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依赖,并为此发生了费用,但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

  主要情形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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