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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1-03-17 11:56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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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

  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

  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施工现场及用具符合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有预防、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

  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人员和设备

  其它

  20.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主体

  施工企业

  申请的主管部门

  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企业,直接向建设部

  有效期

  有效期3年,可延期3年,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变更

  变更后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注销

  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规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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