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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法规》重要知识点(13)

2011-05-19 15:08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二)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收到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图纸文件后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编制工作,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监理交底会前报送建设单位。

  (三)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有:

  ①专业工作特点

  ②监理工作流程

  ③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④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四)监理日记

  监理日记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书写,监理日记有不同角度的记录。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每天总的情况进行记录,通称为项目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日志主要内容有8点(见教材P52)

  (五)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例会中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应将各方的主要观点,特别是相互对立的意见记入“其他事项”中。

  (六)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送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七)监理工作总结

  1.工程竣工的监理总结内容:有6点(见教材P53)

  2.专题总结

  3.月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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