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理工程师《法规》重要知识点(2)
第五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P137~141)

二、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P141~143)
(一)会议协调法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
①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② 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
(3)专业性监理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二)交谈协调法
(1)2种形式:见教材P 142~143
(2)作用:3个(见教材P142~143)
(三)书面协调法
(1)特点
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2)适用范围:3个(见教材P143)
(四)访问协调法
(1)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
(2)2种形式:走访和要访两种
(五)情况介绍法
(1)适用情况
(2)2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
总之,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扫码添加老师进群


54:00
30:20
42:06
5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