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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点与难点(19)

2011-05-18 16:00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第四节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之前,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一、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P125~127)

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点与难点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

  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

  中间控制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

  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

  项目监理机构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的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安排监理人员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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