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重点(1)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内容
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2. 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称为工程师)
发包人派驻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关于工程师的规定
无论是监理还是发包人派驻的代表,发包人均将单位或姓名,监理内容以及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如既有监理,又有甲方代表,则双方职责不能交叉
工程师易人,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以及前任的权利义务,不得更改前任作出的书面承诺
3. 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注意措词的精准)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在规划区内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有规划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
已确定了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通过审查)-有图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保证
委托了监理-有监督工程的人
建设资金已落实(落实的标准)-有钱
其他条件(如消防规定)
【重要考点】-资金落实的标准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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