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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精选(13)

2011-05-12 10:43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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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Z202000合同法

  2Z202010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2Z202011熟悉合同法原则及调整范围

  (二)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目前,部分合同虽称之为“合同/协议”,但却不受合同法调整,主要有如下几类:

  1. 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如婚姻合同(婚约)适用《婚姻法》、收养合同适用《收养法》等专门法。

  2. 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

  政府依法进行社会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适用各行政管理法,不适用合同法,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公务委托合同(如税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等。这些合同不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的,因此不是民事合同。

  但是,当政府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与他人订立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时,应受合同法调整,例如一般政府采购行为(诸如新建大楼、修缮房屋,购买办公文具等)所订立的合同。再如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出资、转让股权所订立的合同。

  3. 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专门法。

  4. 政府间协议

  国家或者特别地区之间协议,适用国际法,如国家之间各类条约、协定、议定书等。

  重点解析:

  1.理解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的含义。

  2.掌握不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类型。

  2Z202012了解合同的分类

  六、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按条款是否预先拟定,可以将合同分为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附和合同或一般交易条件,它是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反之,为非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重点解析:

  对有关格式条款的内容要好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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