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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造价工程师辅导资料:营业收入及税金的估算

2011-08-05 10:56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营业收入的估算

  营业收入=产品或服务数量量×单位价格

  (二)相关税金的估算

  1.增值税

  注意当采用含增值税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和原材料、燃料动力成本时,利润和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中应单列增值税科目;采用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时,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中不包括增值税科目。

  重点提示:

  案例考试一般不考虑增值税的问题。所有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2.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包含在营业收入之内的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内容.

  重点提示:

  考试时一般会简化,告诉计算方法,例如:以营业额为基数,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率为10%.

  (三)补贴收入

  对于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属于财政扶持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等,应按相关规定合理估算,记作补贴收入。以上几类补贴收入,应根据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分别计入或不计入应税收入。

  由于在项目财务分析中通常操作上需要单列一个财务效益科目,称为“补贴收入”,同营业收入一样,应列入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与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重点提示:

  案例考试一般也会回避“补贴收入”,考了一定就会告诉你是否计算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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