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复习资料(17)
安全管理意识匮乏。
安全意识淡薄说到底就是安全管理意识的缺乏。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一样,都离不开对“人、机、料、法、环、测”的综合管理,任何一个环节缺乏控制,都可能致使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而我认为,施工单位对上述六个环节的管理之所以存在较多问题,安全管理意识的匮乏是关键所在:
(1)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专职安全员的没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惜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机械设备、车辆管理不善,违规使用。
市政公用工程使用挖掘机、推土机、沥青摊铺机、桩机、汽车吊、自制的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较多,很多情况下不符合管理规定即进行操作,比如挖掘机,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租借形式,司机不具备上岗证,违规操作的情况很多,有的挖掘机既用于挖掘,也用于吊装运送材料,对安全影响很大。车辆超载装运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不仅对便道损害大,对交通安全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机械设备的管理上,施工单位未对进场机械进行安全综合性能验收,更有甚者,为了节省成本,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已经淘汰报废的机械在现场超负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又超负载运输,直接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
(3)材料管理紊乱。
没有建立有效的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以及安全材料台帐是不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2003年2月18日杭州市滨江区UT斯达康研发中心工程施工发生的支模架坍塌事件,在暴露出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施工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同时。也引发了钢管扣件等安全设施构件的管理问题。对结构性的安全设施及辅助构配件缺乏程序化管理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源之一。
(4)不按规定实施程序。
施工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在有关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先开工的情况较为常见。监理单位对安全前置条件的核验存在忽视或是事后追补的情况。同时,一些大型专项方案的编审批也不规范,或者未按既有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先斩后奏。个别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方为赶工期。强行规定某种不可靠的“方案”要施工企业予以实施的情况也有发生,既干涉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又漠视了安全专项方案的重要性。而施工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坚持原则,硬着头皮施工。给现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5)随着文明施工和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施工企业对此给予了较高重视,但一些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地定位在搭设几间漂亮的活动房和沿路设置两排彩钢板围护,而对文明施工的目的、便民、利民和不扰民的意识不够。另外,隧道施工粉尘作业的管理措施往往未严格依据方案进行。
“人、机、料、法、环、测”综合安全管理意识构成了安全管理的基础,任何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