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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水利工程》辅导:工程质量事故

2012-02-14 08:31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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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坚持的“三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性质、经过、责任者、目击者等进行详细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严肃认真的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把发生的事故作为安全教育的活教材,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对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职工对安全施工管理的认识。

  (详见文字教材第384—385页)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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