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2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诉讼财产保全

2012-06-07 19:14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

  2.须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必要时法院也可依职权作出。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若情况紧急时,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小编推荐

2011年招标师考试复习提示

  ·2012年二级建造师冲刺备考,笑傲六月!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应对技巧

  ·2012年部分省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变更为10月27、28日

  ·评卷老师对二级建造师考生的忠告

  ·如何轻松应对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浅谈如何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考出好成绩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经验分享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