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012-10-25 10:28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

  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

责任编辑:淘淘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