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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保证

2012-10-25 11:2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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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资格条件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以下除外: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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