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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整理: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

2012-10-29 14:44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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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

  一、消防设计的审核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二、消防设计的验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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