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价工程师《基础理论》资料:利润总额
161. 按照经营业务的主次,企业的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62. 施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建造合同收入,销售产品和材料、提供作业或劳务、出租固定资产等取得的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163. 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有三种:投入衡量法,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产出衡量法,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程量/合同预计工程量*100%;实地测量法;
164. 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率=利润总额-所得税
165.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工程结算利润=工程价款收入-工程实际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166. 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等;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67. 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68. 会计对象可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
169. 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70.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