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价工程师《计价与控制》资料:材料采购评标
2 设备、材料采购评标
2.1 设备、材料采购评标的原则与要求
(1)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定标工作。
(2)制定评标程序、方法、标准以及评标纪律。
(3)标底应当由招标单位会同设备需方及有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4)评标工作一般不超过10天,大型项目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最多不超过30天。
(5)可请投标单位对其投标内容作澄清解释。
(6)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申请公证的,评标过程应当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7)定标后,应尽快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
3 设备,材料采购评标的主要方法
3.1 综合评标价法
综合评标价法是指以设备投标价为基础,将评定各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扣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采购机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较多采用这种方法。
3.2 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
评标时应首先确定一个统一的设备评审寿命期,然后再根据各投标书的实际情况,在投标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计算各项费用和残值时,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贴现率折算成净现值。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运行期内各种后续费用(备件、油料及燃料、维修等)较高的货物时,可采用以设备全寿命费用为基础评标价法。
3.3 最低投标价法
采购技术规格简单的初级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其他技术规格简单的货物,可把价格作为唯一尺度,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者。
3.4 百分评定法
按预先确定的标准,分别对各投标书的报价和服务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4 设备、材料合同价款的确定
国内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价款就是评标后的中标价,需要在合同签订中双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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