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造价工程师知识点: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合同的优点

2015-09-06 11:1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辅导专家,依托专业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推出造价工程师等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从有效控制工程总体造价来说,建设单位更愿意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合同。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本身应是一个动态的控制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等一些难以预料的因素影响工程最终造价控制,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上的差异往往会造价控制的不同结果,“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影响了建设单位的开发成本。特别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加之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合理低价中标已经成为承包单位中标的一种趋势。低价中标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承包商应得利润的减少,因此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签证、索赔增加费用,以弥补投标时因为低价中标而造成的一部分利润损失业已经成为承包商获利的一个重要途径。

然而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合同后,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可以转移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自身管理能力薄弱而导致费用增加的风险,从而有效减少了“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签证”的现象发生,所以建设单位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合同后,转移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大部分风险,将动态造价控制变为静态造价控制,能有效的使工程开发成本控制在自己的目标范围内,对建设单位有利。

责任编辑:soso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2026年造价实操

免费视频

更多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达江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计价

    李娜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

    王英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

    陈江潮老师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