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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知识点:特殊主体承包工程的合同有何效力

2015-09-11 11:4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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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无证、无照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一般农建工程除外)。

(2)施工单位借用、冒用、盗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3)施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4)无资质的建筑队建筑公司,成为建筑公司的一个工区对外承包工程,有两种情况:①以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②以被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有两种情况:a: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将工程交给建筑队施工,所签订的合同有效。b:建筑队自己承包工程,以建筑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无效。

(5)建筑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6)个体建筑队、个人合伙建筑队承建的一般农用建筑,符合有关规定的,认定有效。

(7)两个施工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否则合同无效。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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