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造价工程师答疑精华:招标损失

2013-08-02 09:2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请问由于招标人漏算项致使标底要重新计算,请问导致投标人的损失,招标人不赔偿吗?你们出版的书上是这么说的:因招标属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觉得好像不妥,这是招标人的责任,就负责才行,请解答

  【回答】学员42271880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的理解是不对的,如招标人有漏算项,对所有投标人都是一样的,还有在投标前有现场踏勘,要招开标前会议等,如清单有重大的错误漏项要提出。标底也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的,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错误,还有投标人编制投标书时也是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的。

  ★问题所属科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天蓝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2026年造价实操

免费视频

更多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达江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计价

    李娜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

    王英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

    陈江潮老师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