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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答疑精华:工期补偿

2013-08-02 11: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表5.1.4中条款号9.2.6中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的人员工伤事故,不能补偿工期,如果因这个工伤问题,要建筑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怎么办

  【回答】学员15189314006,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建设主管部门因此事故责令停工的,应该可以索赔工期。

  ★问题所属科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

责任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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