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2013-08-05 14:5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什么叫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他们的利和弊分别是什么?

  【回答】学员您好:

  固定单价合同有两种形式:

  1.估算工程量单价这种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通常是由发包方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相应单价,累计计算后得出合同价格。但最后的工程结算价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即按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计算得出工程结算和支付的工程总价格。采用这种合同时,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因为承包方给出的单价是以相应的工程量为基础的,如果工程量大幅度增减可能影响工程成本。不过在实践中往往很难确定工程量究竟有多大范围的变更才算实质性变更,这是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有些固定单价合同规定,如果实际工程量与报价表中的工程量相差超过±10%时,允许承包方调整合同单价。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较为合理地分担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承包方据以报价的清单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这样可以避免实际完成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有较大差异时若以总价合同承包可能导致发包方过大的额外支出或是承包方的亏损。此外,承包方在投标时可不必将不能合理准确预见的风险计入投标报价内,有利于发包方获得较为合理的合同价格。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方只要经过复核后填上适当的单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方也只需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较为方便。由于具有这些特点,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计价方式。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大多数用于工期厂、技术复杂、实施过程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建设工程。在施工图不完善或当准备招标的工程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予以规定时,往往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2.纯单价采用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时,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即在招标文件中仅给出工程内务个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工程范围和必要的说明,而不必提供实物工程量。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类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报价即可,合同实施过程中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如设计单位来不及提供正式施工图纸,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比较准确地计算工程量等。当然,对于纯单价合同来说,发包方必须对工程范围的划分做出明确的规定,以使承包方能够合理地确定工程单价。

  (二)可调单价合同单价的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可作调值。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这种计价方式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追问】将B1+B2=0 求得( )a1+( )a2=0形式,就知道是无关了,对吗?

  【回答】您好

  如果您想这样算,必须设出k1,k2令k1B1+k2B2=0,把a1,a2代入,得到:(k1+2k2)a1+(2k1-k2)a2=0,由于a1,a2无关,所以k1+2k2=0,2k1-k2=0,求出k1=k2=0,这样才说B1,B2无关。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

责任编辑:天蓝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免费视频

更多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达江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计价

    李娜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

    王英老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

    陈江潮老师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