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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复习要点:投标申请人

2013-08-07 14:0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第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应该是招标人吧,是不是书上写错了?

  【回答】学员xjy062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句话是这个意思:投标申请人不能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形容附属机构的,“为”是“是”的意思。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

责任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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