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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复习要点:缺陷责任期

2013-08-09 10:3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

  1.缺陷责任都是承包方的吗?

  2.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起始计算的日期是一样的吗?

  3.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保金,那保修期的费用由承保人承担对吗?

  4.在两个期间内由于发包方的误操作而引起的设备缺陷的事故由谁承担呢?

  【回答】学员1300497558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说法:

  1.缺陷责任不一定都是承包方的。

  2.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起始计算的日期是一样。

  3.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保金,那保修期的费用不由承保人承担,已解除。

  4.在两个期间内由于发包方的误操作而引起的设备缺陷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谁的责任谁买单。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

责任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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