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案例复习要点:工期索赔
【提问】事件3:工期索赔(350-300)/(300/6天)=1天与计控教材302页例6.2.2工期计算不同,按计控教材应为:(350-330)/(330/6天)=0.36,请问以谁为准?
【回答】学员332626,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案例考试中只有在工程量增加后对综合单价调整时才考虑这个10%.而对工程量的增加导致的工期增加不用考虑10%.所以应该是以案例教材为准。工期索赔为(350-300)/(300/6天)=1天。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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