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案例复习要点:预付措施费
【提问】老师:您好! 本题问题2,预付措施费正确答案为:33.18×50%×(1+4%)×(1+3.41%)=17.84(万元)。这里没有扣留质量保证金,但是在《案例》教材第195页倒数第12行,有一句话是:如果工程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则提前支付的措施项目费用也要扣留质量保证金。如果按这句话理解,那么这里提前支付的措施费也应该扣留质量保证金,那么预付措施费就应该为:33.18×50%×(1+4%)×(1+3.41%)×(1-5%)=16.95(万元)。我这样理解对吗? 另外,这是2008年的试题,正确答案没有考虑扣留质量保证金,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结算问题仍然是今年考试的重点,在考试中,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果我们扣留了质量保证金,但正确答案还是不扣留的话,我们的答题会被扣分吗?
【回答】学员yangjx0524,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预付的措施费也属于工程款,应该是也应该扣除质保金的。由于去年的教材中没有明确表述“如果工程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则提前支付的措施项目费用也要扣留质量保证金”今年如果考试时应该是按照预付措施费扣除质保金来考虑。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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