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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复习要点:可不描述的内容

2013-08-13 10: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对计量计价没实质影响的内容:如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 我不能理解,这些怎么会是没有实质影响了?

  【回答】您好,当某部分结果计量与计价时,如果用不到断面尺寸、标高等数值,那么项目特征中可以不体现这些内容,并不是在项目特征中绝对不描述标高、表面尺寸的。

  【追问】老师你好。

  1.可不描述的内容第1点,柱的高度和断面大小计算柱工程量时一定要描述,怎么可不描述?

  2.可不描述的内容第4点为什么不描述?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第3点,取土和弃土运距注明由投标人自定,可归为可不描述的内容?谢谢!

  【回答】学员studyprogressive,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教材中可不描述的内容的第一年,已经将现浇混凝土柱修改为预制混凝土柱,这类柱子在预制的时候相关的量已经考虑了,有的时候这类柱子是按照数量计算的,比方说什么型号的柱子几根,这样的话,就不用考虑他的高度和截面的问题了。

  2、对于板和梁而言,他们的计算,只按照他们自身的尺寸计算就可以了,具体他们放置的高度是多少,和工程量的计算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可不做描述。

  3、可以的,因为是投标人自定的,投标人具体是多少没有关系,最后合并到清单的价格中就可以了。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

责任编辑: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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