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措施费
【提问】老师,您好,案例课本第229页中写到:提前支付的措施项目费用,与工程预付款不同,属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如果工程约定扣留质保金,则提前支付的措施项目费用也要扣留质保金。但是,2006年中,题目中已知:质保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问题第5问,各月支付的措施项目费是多少万元,答案未扣质保金。2008年中,题目中已知:质保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在问题第2问中,预付的措施费金额,答案中未扣留质保金。对于上述2个问题,我不知道该以那个为准,请老师给与指教。
【回答】预定质保金的,你得看质保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提前支付的措施费属不属于计算基数,属于的就扣,不属于的就不扣。质保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那么提前的措施费也属于是合同价中的,当然是在计算质保金的基数中,质保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这里的每月可以认为是在施工过程中的月度款,那么提前支付的措施费不属于在施工过程中支付的,所以不在计算基数中。
★问题所属科目: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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