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及其审查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
国家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当地和主管部门的现行建筑工程和专业安装工程的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本节下同)、单位估价表、材料及构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资料。
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经过校审并签字的设计图纸(或内部作业草图)、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
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现行的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
类似工程的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设计概算的审查:
设计概算的审查方法: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审查编制依据、审查编制深度、审查工程概算的内容。
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设备安装工程费的编制方法: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安装设备)百分比法、综合吨位指标法。
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新增了该方法的步骤)、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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