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审批。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建设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及运用等财务分析;基本建设收入、投资包干结余、竣工结余资金的上交分配情况;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工程建设的经验及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以及竣工财务决算中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概况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工程造价比较分析。主要分析以下内容:主要实物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量;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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