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资料:资质申请与审批
(一)资质申请与审批资
1.甲级许可程序。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首先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然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最终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审批的决定。
2.乙级许可程序。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直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与同级的有关专业部门共同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质证书
有效期为3年,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3年。
(三)资质的撤销和注销
1.撤销资质
2.注销资质
【提示】撤销资格不具备,故审批是无效的;注销是资格有效,但是有其他应当注销的行为,从有效变为无效。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造资讯及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