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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信用制度和法律责任

2015-01-19 16:24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信用制度和法律责任

  (一)信用制度

  信用档案信息报考: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二)法律责任

  1.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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