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造价工程师:对清单项目的补充情况大致分三步走
《计价规范》明文规定,清单缺项项目可以进行补充,需要上报备案。依据规定,《计价规则》对清单项目的补充情况大致分三步走。
第一步,一是将《计价规范》附录设置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内容与我省现行计价依据设置的定额子目进行对比分析,对无法合理衔接的项目以及在现已掌握工程计价资料而《计价规范》缺项的基础上,直接在《计价规则》附录中补充,基本做到满足当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需要;二是针对我省各地混凝土采取的搅拌方式不同以及对应费用程序不同与其他省、市直接在对应项目上换算混凝土的做法,依照我省的计价特色,单独补充一节集中搅拌混凝土项目(详见附录内容)。
第二步,《计价规则》施行以后,为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中清单条目简洁明了,利于编制列项、工程计量、工程结算,更好地控制量和价的优势;目前我站统一补充的清单项目离实际清单编制工作仍有一定差距。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材料、新的施工做法层出不穷,《计价规则》势必在适用一段时间后,不能够满足新的计价需要,这就要求不断收集造价方面的技术资料,对各方报送的资料尽快测算研究,完成甘补清单项目,统一汇总后发布。
第三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需要有详细的编制和应用说明,清单编制人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依据《计价规则》结合招标文件的发包范围、所选用的合同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项目列项时,对存在的清单项目缺项或工程本身有特殊要求的内容,需要编制人补充项目,方便计价。补充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要求等具体情况准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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