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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2015-05-06 14:20  来源:来自网络  字体:  打印

  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上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主要是应明确无形资产所包含的内容,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①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制和外购两种。自制专利权,其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专利转让时(包括购入和卖出),其价值主要包括转让价格和手续费用。由于专利是具有专有性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生产要素,因此其转让价格不能按其成本估价,而应依据所带来的超额收益来估价。

  ②非专利技术的计价。非专利技术是指具有某种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的,可带来经济效益的专门知识和特有经验,它也包括自制和外购两种。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一步估价,一般通过其产生的收益来估价,其方法类同专利技术。自制的非专利技术,一般不得以无形资产入账,自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新财务制度可作当期费用直接进入成本处理。这是因为非专利技术自制时难以确定是否成功,这样处理符合稳健性原则。

  ③商标权的价值。商标权是商标经注册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它受法律保障。分为自制和购入(转让)两种。企业购入和转让商标时,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来确定,自制的,尽管在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和保护、广告宣传都要花费一定费用,一般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直接以销售费用计入损益表的当期损益。

  ④土地使用权的计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则计价方法也有两种:一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应以无形资产计入核算,二是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先是通过行政划拔的,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只有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作为无形资产计入核算。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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